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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泰州市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將縮短40個工作日

    2020-09-21 08:04:52| 來源:中國網·美麗泰州| 分享到: |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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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泰州市藥品經營許可操作規程》正式出臺,新規程進一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該文件的出臺將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要求,

      中國網·美麗泰州訊 (劉芹 賈健) 9月20日,《泰州市藥品經營許可操作規程》正式出臺,新規程進一步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該文件的出臺將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最新要求,有利于落實“六穩六保”任務,為打造“健康名城”起到積極作用。

    今后,泰州市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將縮短40個工作日

      新《規程》與原《規程》相比主要有哪些優化?有哪些鼓勵零售連鎖經營的措施?

      “新許可操作規程在簡化辦理環節,減少申請材料,縮短辦理時限等方面進行了大幅優化。新規程與原規程相比,合計減少材料35份,減少環節10項,減少時間40個工作日。” 泰州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朱化介紹,如新辦《藥品經營許可證》,取消了藥店籌建審批環節,取消了證前公示,減少辦理環節2項,減少申請材料8份;審批時限從受理到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減少為7個工作日,比法定45個工作日縮減84%,比原規程18個工作日縮減61%;企業補辦和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由原來5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新許可操作規程改“藥監部門出具企業無違法行為證明”等4項第三方證明材料為企業自主承諾,改變企業辦一張證跑多個部門的現象。

      《藥品管理法》規定,國家鼓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原規程規定零售連鎖企業兼并重組是按照新開辦的程序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程序繁瑣、周期較長,給企業在對接醫保政策方面增加不少成本和麻煩。按照新《規程》,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收購、兼并其他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地址未發生變化、許可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按已有證企業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內容辦理,整個流程取消籌建、現場核查和證前公示等三個環節、減少8個材料、審批時限由原先18個工作日縮減為7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DH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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