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邂逅美女,以為是桃花運,但很可能是“桃花劫”。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以“同城免費約”為幌子,引導男性到指定淘寶店以高價購買情趣用品的詐騙案件。
2023年7月以來,陳某伙同蘇某在同城交友軟件平臺上冒充女性,以“同城免費約”為幌子,指定被害人到其所經營的淘寶店以高價購買情趣用品(成本10余元,售價近500元)。在確認被害人已經購買情趣用品后,便以各種理由推脫“邀約”。至案發日,陳某通過該詐騙銷售模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37萬余元,非法獲利近10萬元;蘇某通過該詐騙銷售模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萬余元,非法獲利近1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蘇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法官提醒,近期,“桃色陷阱”迭代升級。詐騙分子通過涉黃網站、社交軟件、視頻軟件、短信等途徑發布色情廣告,誘騙受害人點擊鏈接、下載APP(手機應用程序),以觀看色情視頻、“同城免費約”為誘餌,利用受害人的好色心理,讓受害人刷單或者購買產品,對受害人實施詐騙。因此要切記,網上桃花不可信,只有陷阱等人跳。(鄭雨柔 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