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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云港印發《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激勵措施》

    2024-01-10 09:14:37| 來源: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 分享到: |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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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充分契合當前文旅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提高了措施的科學性和針對性,進一步把旅游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推動連云港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修訂完善后的《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激勵措施》(以下簡稱《激勵措施》)正式印發,文件充分契合當前文旅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提高了措施的科學性和針對性,進一步把旅游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發展優勢,推動連云港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激勵措施》包含支持旅游品牌創建、扶持旅游企業發展、擴大旅游市場營銷、激活旅游綜合消費、壯大旅游人才隊伍、附則等六章,共二十三條。旅游品牌創建包括對各類國家、省、市級文旅資源品牌的獎勵。扶持旅游企業發展包括支持旅行社、旅游飯店、旅游民宿等旅游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文旅項目招引、投資運營。擴大旅游市場營銷包括強化城市形象宣傳推廣,鼓勵旅行社招徠游客。激活旅游綜合消費包括發放連云港文旅消費券,舉辦文旅消費活動,支持特色旅游演藝項目創排、旅游文創商品開發。壯大旅游人才隊伍重點加強導游隊伍建設,著力提升導游員、講解員業務能力。附則包括解釋權、實施日期等,重在保障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有條不紊的推進。

      下一步,連云港市文廣旅局將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促進旅游高質量發展若干激勵措施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激勵措施》中各類別項目申報的要求、程序和條件。同時,積極做好《激勵措施》宣貫工作,強化制度執行,著力提升旅游產業發展水平。(文/連云港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責任編輯:DH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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