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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出臺新規 生活陽臺進深不得小于1.5米

    2023-11-08 10:13:16| 來源:人民網| 分享到: |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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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筑的底層可以布置層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層,生活陽臺最小進深不得小于1.5米——這是南京10月31日公示的《南京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辦法》中的內容

      住宅建筑的底層可以布置層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層,生活陽臺最小進深不得小于1.5米——這是南京10月31日公示的《南京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辦法》中的內容。記者注意到,本次新規著重規范了商品住房的設計標準,并持續提升建筑的居住品質,有效期為5年,即日起正式實施。

      小規模風雨連廊不計入容積率

      揚子晚報記者從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了解到,新規中明確了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高度、層高、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間距、建筑平面、停車設施等具體指標的審查要求。其中,不計入容積率、但是計入建筑密度的部分包括新建住宅小區內供居民使用的小規模風雨連廊,按規定配置的配電房(含開閉所)、垃圾分類收集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還包括住宅小區內獨立設置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非機動車坡道等。

      據了解,所謂“小規模風雨連廊”是指單層有頂蓋、兩側均無圍護結構、頂蓋寬度不超過3.9米,目前住宅小區內風雨連廊幾成“標配”,對于便利居民在樓幢之間通行作用明顯,此次小規模風雨連廊不計入容積率,可以鼓勵房企建設更多便民設施,以提升小區的居住品質。

      底層架空層層高不小于3.6米

      本次新規中還規定,住宅建筑(除低層住宅以外)底層可以布置層高不小于3.6米的架空層,且底層僅以柱、剪力墻及必要的樓梯間落地,其底層可以整層不計入容積率;住宅、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建筑的結構層高不得超過3.6米,酒店、辦公、研發建筑的結構層高不得超過4.5米(原為4.2米),超高層酒店、辦公、研發建筑的結構層高不得超過4.8米。

      今年6月南京江北新區曾出臺過《關于提升江北新區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質量要求的通知(2023修訂)》,當中對門窗、墻體、外立面、裝飾裝修、地下車庫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范,可以將其視為本次南京新規出臺的一次“試點”。無論是從底層架空層、住宅建筑層高、酒店辦公建筑層高,還是超高層的建筑層高來看,都限定了具體高度以提升建筑舒適性,目前南京房地產市場上的樓盤也已照此規范執行。

      生活陽臺進深不得小于1.5米

      記者注意到,在建筑平面和外立面上新規要求,住宅每棟總戶數不得少于三戶,住宅建筑應當結合建筑立面統一設計建設封閉陽臺,封閉陽臺外不得設置晾曬設施。此外,生活陽臺最小進深不得小于1.5米,陽臺最大進深不得大于2.4米。建筑外立面材料應當使用高品質的耐臟、耐老化、易清洗的建筑材料,鼓勵使用經綠色認證的綠色建材。

      值得關注的是,新規中還明確不得出現“入戶花園、空中花園、活動平臺、設備平臺”等標注,應當根據建筑結構、圍合及平面關系將其表達為陽臺或室內建筑功能空間。在停車設施方面,新規要求小區內應當采用人車分流的交通組織形式,住宅建筑除訪客車位和特殊車位外一般不得設置地面機動車停車泊位。(馬祚波)

    【責任編輯:DH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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