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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建設道路及綠化 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被罰110萬余元

    2023-12-08 15:25:15| 來源:宜興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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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湖父鎮獄西村、竹海村東興村、大東村、銀湖村及丁蜀鎮建新村土地建設道路及綠化。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宜自然資規罰(2023) 164號。

    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建設道路及綠化 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被罰110萬余元

      據宜興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4日發布的《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處罰決定公示(2023.11.27-12.3)》顯示,2020年5月,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320282E817295906)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湖父鎮獄西村、竹海村東興村、大東村、銀湖村及丁蜀鎮建新村土地建設道路及綠化。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宜自然資規罰(2023) 164號。

      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修訂)第四十二條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程》(試行)中《附錄A》“違法占用類”中“查處注意事項”第2項、《江蘇省國土資源常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如下處罰:

      1、責令15日內退還違法占用的142147平方米土地;

      2、沒收違法占用符合規劃的74308平方米農用地上新建的硬化路面55375平方米、綠化18933平方米;

      3、對違法占用的符合規劃的70339平方米一般農用地處以每平方米10元罰款,對違法占用的符合規劃的3969平方米耕地處以每平方米15元罰款,對違法占用的符合規劃的67839平方米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處以每平方米5元罰款,罰款合計人民幣1102120元。

    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建設道路及綠化 宜興市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處被罰110萬余元

    【責任編輯:DH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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