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治 > 政法新聞 > 正文

    江蘇省響水縣司法局構建“三三”機制 醫患糾紛調處成效顯著

    2022-03-09 17:01:50| 來源:中國網?東海資訊| 分享到: | 字體:
    鏈接已復制
    設立事業編制3名,配備3名專職調解員,并吸納10名調解、醫療、法律、心理的專業人才擔任兼職調解員。建立由50余名資深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庫

      中國網·美麗江蘇訊 響水縣積極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創新構建“三三”模式,充分發揮“第三方”優勢,構建醫患雙方“緩沖區,有效促進和諧穩定的醫患關系,被司法部表彰為“楓橋經驗”工作突出集體。

      夯實保障,做到三個健全

      一是人力隊伍健全。設立事業編制3名,配備3名專職調解員,并吸納10名調解、醫療、法律、心理的專業人才擔任兼職調解員。建立由50余名資深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庫,為復雜醫療糾紛的調處提供法治及醫療專業保障。

      二是機制保障健全。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制定應用文書樣本,針對醫調糾紛設計調解案卷模板。明確對醫患糾紛開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最大程度避免當事人因經濟窘迫不能及時訴訟維權而發生“醫鬧”事件。

      三是機構模式健全。針對醫療糾紛專業性強、社會影響力大的特點,以減少醫鬧和累訴為目的,及時解決醫患糾紛,提高醫患糾紛解決成效。建立重大疑難糾紛聯調機制,發揮各相關單位的主觀能動作用,強化聯動協作,進一步提高解決矛盾糾紛的效能。

      防調結合,爭當司法“三員”

      一是當好“疏導員”,醫調委是患者與醫院之間信息對等、平等溝通、和諧對話的橋梁,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合理表達訴求,維護權益。成立至今,無一起糾紛因調處不當而形成群體性事件,實現矛盾糾紛“零激化”。

      二是當好“宣傳員”,在調解過程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達到情理相通、法理相容,切實保障醫患雙方共同利益,防止患方過度維權出現違法行為和院方過度自我保護而不承擔責任。

      三是當好“監督員”,強化糾紛化解反饋制度,將醫療糾紛調處中反映出的醫院管理、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等問題,通過個別溝通、案例分析、座談會等形式及時反饋給院方,防范醫療糾紛的頻繁發生,減少同類型糾紛重復出現。

      因地制宜,形成調解“三化”

      一是調解程序規范化。醫調委采用現場電子化模式制作、打印調解筆錄、人民調解協議書及相關材料,現場調解模式進一步增強調解公信力,有利于矛盾糾紛化解,也有利于提高調解效率。

      二是調解事項精準化。多渠道收集醫調案例,建立“醫療糾紛案例庫”,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明確醫患雙方責任,厘清賠償事項,調解有依據、有實證,防止案件調處出現反復。

      三是聯動調解常態化。建立多部門聯合會商制度,積極協調衛健、鎮村等部門,充分發揮律師、公證等作用,形成調解合力。發揮好五老人員力量,切實將矛盾糾紛調處在萌芽狀態。(江蘇省響水縣司法局)

    【責任編輯:DH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