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方申請協助查扣的車輛已被暫扣,請到現場辦理交接手續。”
6月26日下午15時左右,興化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興化公安局交警大隊打來的電話,迅速趕赴現場辦理交接手續,將被執行人任某駕駛的車輛成功扣押。
該案系一起金融借款糾紛,2023年7月,興化法院判決,任某及另一被告徐某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94000元及利息。但任某一直未償還,無奈之下,原告依法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任某、徐某,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帶來的后果,但被執行人仍以各種理由搪塞,拒不配合執行法官的工作。經調查,興化法院執行局扣劃了部分存款,但并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承辦法官依法查封了任某名下汽車,但因車輛蹤跡不明,無法進行實際扣押,遂將該車輛信息報送交警部門請求協助查扣。交警在研判車輛軌跡后,最終將車輛成功攔截并扣押。
“法官,我籌到錢馬上就到法院還錢!”
在將扣押車輛運回返程途中,執行干警接到被執行人電話,原來,得知車輛被扣押的任某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主動向申請人履行了全部給付義務。興化法院隨即解封車輛,將車輛交還給任某。
此次扣車行動迅速高效,有效打擊了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行為,切實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興化法院將繼續發揮司法職能,高舉執行利劍,積極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在執法辦案中的應用,強化聯合懲戒,持續加大財產處置力度,全力兌現更多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圖文/趙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