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筆者從連云港市民政局獲悉,我市已全面取消養老機構許可審批制度,公益性養老服務機構只要向各縣區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經營性養老服務機構向所在縣區的市場監管局登記部門申請法人登記后就可以開始運營,事后再到當地民政部門進行備案。這意味著我市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降低了準入的審批門檻,有助于提高和激發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
據統計,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94.6萬,占戶籍人口的17.71 %。截至今年6月,我市有養老機構146家,其中公辦養老機構83家,民辦養老機構63家。我市現有養老床位3.8萬張,平均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38.1張。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數量眾多的老年人口和日益加劇的老齡化趨勢,使得我市對于養老機構的需求以及養老機構提供的高質量養老供給與服務形成日益明顯的短缺矛盾。
取消養老機構審批制度是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養老服務營商環境,鼓勵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業而采取的最有力度的改革舉措。據了解,取消養老機構審批制度后,養老機構法人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并應當向所在設區市或縣(市、區)民政部門進行備案,并確保材料真實、準確、完整。
筆者查閱了有意向從事養老服務的機構所需要提供的《設置養老機構備案書》。養老機構需要提供機構名稱、地址、法人登記機關、法人登記號碼、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服務場所性質(自有/租賃)、養老床位數量、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數量等必備信息。
那么,市場準入的門檻降低后,會不會帶來養老服務不到位?筆者從采訪中了解到,取消設立許可后,事中事后的監管更嚴密更具體。
據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接收養老機構備案之日起,養老機構所在地民政部門即對該機構開展日常監管,確保入住老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民政和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共享與聯合監管機制,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和養老服務黑名單制度,對于失信被納入黑名單的養老機構實行重點監管,提高養老機構失信成本。